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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
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财建 [2001]101 号
颁布时间: 2001-10-8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各委、办、局,各有关投资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各财务监理单位:
为加强本市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提高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
《上海市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一并转知所属遵照
执行。
附件:
上海市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财务监督管理(以下简称财务监理)是财政部门管理基建财务的
一项重要职能,是合理控制项目成本费用、节约建设资金的重要手段。为加强本市财政性基本
建设项目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提高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财政基本建设投资评
审工作,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