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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农村供水“一户一表”工程实施办法
为加快农村供水 “一户一表”工程实施步伐,提高供水管网运
行效率,全面推进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根据十五届市政府
第 32 次常务会议和全市农村供水“一户一表”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
神,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目的
实施农村供水“一户一表”工程, 是顺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
市基本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的一体化
发展进程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水平,改革村级
供水的计量结算方式,解决抄表收费难、管理维护难等突出问题,
减轻村级组织和农民的负担,为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基础设
施、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稳定提供良好的基础保障服务。
二、范围和对象
市水务集团供水区域范围内未实行自来水“一户一表”的村 ,目
前共有 248 个,其中已通水需改造的村 225 个,市政管网可直供
而未通水的村 23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