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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程管理办法制度宣贯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发展部出台专项资金的新规定, 要求各单位
每月,每季度,每年统计上报专项资金工程类与设备购置类
的报表,为进一步强化提高保德煤矿专项资金工程的过程管
控及完成规划发展部的月、季、年度度专项统计报表,根据
《神东煤炭分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及工程管理有
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内“专项工程”包含地面土建、安装、生
态建设,“井下工程”包含井下安装及矿建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保德煤矿专项计划资金下的所有工
程类、设备购置类项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
第四条 保德煤矿专项工程由生产办主管, 各科室分管本
科室所列专项, 各科室明确一名专 (兼)职专项管理人员,(地
面土建工程由生产办康先勇主管,机电信息中心由宋斌峰主
管,通风科由李健威主管,生产办矿建工程由张二栋主管)
各科室专项工程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