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向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监理交底
安全监理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午
安全监理交底地点:
安全监理交底人:
参与安全监理交底单位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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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应当按照法律、 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与我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实
施监理。应对所监理的 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
查,现对你单位安全监理责任进行交底: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建设工
程监理规范》(GB50319 )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
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并
报我单位认可。
2、对本工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
项工程,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 措施和控制要点,以
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