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价协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基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
应会员单位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有关诉求,为了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清【 2002】6 号文《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
机构领导小组关于规范工程咨询行业管理的通知》、国办发【 2007】36 号《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我协会在
收集、整理和分析各地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工程造价咨询收
费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见附件 ),现将规范工程造
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法设立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
询合同 (示范文本 )》与委托方签订咨询合同,并在承接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