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之公义,民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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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区法律援助中心 刘律师编辑、整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已于 2005年 1月 7日经农业
部第 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5年 3月 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
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
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
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
偿的原则。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
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
应当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