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评选办法
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促进施工企业加强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我国安
装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水平提高,根据国家清理整顿评
比达标表彰联席会批复文件,决定开展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
(中国安装之星) (以下称优质奖) 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质奖是我国安装行业的最高工程质量奖,获
奖工程的质量和技术应达到国内先进水
平。
第三条 优质奖由参加工程建设的企业或单位自愿申
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装协会(分会)、中国安装协
会(会员单位) 地区联络组, 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择优推荐,
中国安装协会负责组织评选、公布、表彰。
第四条 优质奖每两年公布、表彰一次,一次获奖数量
一般不超过 200 项。为公平、准确反映工程质量状况,评选
活动的工程申报、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