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科研课题档案建档规范
2005-03—02发布 2006-04—01实施
前 言
本规范根据《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的有关规定制定,
为《中国科学院档案管理工作标准》的组成部分。
本规范为第二次制定。
本规范由中国科学院办公厅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规范由中国科学院批准。
本规范起草部门: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潘亚男、夏玉棉、朱伍华、胡国基。
ZKY/B002-1-2006
科研课题档案建档规范
1 总则
1.1 为加强中国科学院科研课题档案的建档工作,提高科研课题档
案的质量,充分发挥科研课题档案在科技事业和国家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
规范。
1.2本规范提出了科研课题建档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职责,规定了
科研课题文件的归档范围和质量要求, 以及科研课题档案的形成积累、 整理
立卷、归档验收、补充和借阅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