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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规划设计奖评选实施细则
(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鼓励本会会员积极开展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工作, 创
新规划设计理论、技术和方法,鼓励原创设计,提高规划设计的质量,提升规
划设计建设水平,促进风景园林规划设计行业健康发展。
二、参评资格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规划设计奖评选在本学会会员中进行, 参评项目的
第一完成人需是本会正式会员。 申报单位应是持有国家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风景园林设计或相关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参评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在规定年度完成的规划设计项目, 并得到委托方认可 (中标或通过审查 );
规划类项目应是经过规定程序审查批准的项目。
、项目规模一般在平方 M以上或造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 (单项奖除外 );
、中外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只有中方完成的部分可参与评选;
、一个评奖年度内, 同一单位最多可以申报个项目 (仅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