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 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规范中山市建筑市场秩序,
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 健全工程建设行业诚信体系,
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促进建筑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
办法》(建市, 2007? 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企
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市【 2013】38 号)、
《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 (建市【 2015】14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
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建市【 2015】52 号)、
《中山市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暂行办法》 、《中山市企业和社会
组织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