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分部工程验收质量评估报告
报告说明
1、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在监理单位对工程予验收合格后,工程质量监
督检查工程验收工作前提交工程质量监督站。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经总监理工程师
审核,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加盖监理单位公章生效。
3、 1例如:建筑物总高 36.4米,层数 12层,其中地下 /层,地上 12层。
(采用斜线对角划,请勿留空白)
4、 1例:砼工程质量:应按照相应的质量验收规范在“配合比的计量、
砼的制作、拌合、运输、浇筑、振捣、养护、施工缝的留置”等方面进行过
程控制描述。
5、填写分部(子部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时,因工期需要,有些质量
指标尚未指出,如砼、砂浆试块(因龄期未到)不能进行统计判定,这时可
以不进行统计判定,但必须写清楚试块试验、留置(含见证取样送检)的情
况,提供参考报告。待齐全后,及时补充完善。
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填写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