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乌鲁木齐城市规划管理局统一进件条件
一、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修建性详细规划 (技术成果送审)
建筑设计方案 (成果送审)
建筑立面色彩报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构筑物类)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构筑物类)
民房建设申请条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道桥、市政构筑物、管线、荒山绿化)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道桥、市政构筑物、管线、荒山绿化)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书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4、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5、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
6、国家相关的各项技术规范
2
《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
一、办理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 以划拨方
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在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范围
内,建设单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