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云南省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工程
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1、基本要求
1.1 为严格规范我省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工程(以下简称
治污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
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
行办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
况,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1.2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治污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
均应按本实施细则进行。
治污工程设施大修维护工程可参照本实施细则办理。
1.3 工程建设各质量责任主体应严格规范自身质量行为,确保竣
工项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要求, 符合设计
文件和合同要求。
1.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治
污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