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里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乡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委托代
理工作,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针对我乡各村财务管理中
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各村委会向农民或其他单位、 个人收取的现金, 严禁“坐
收坐支”,必须在收到现金 5日内存入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统管账户。
(二)各级各部门拨付给各村委会的资金,各村委会必须首先
存入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管账户,超过 5 日未存入者,
将视为“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 。
(三)严禁各村委会隐瞒收入, 私设“小金库”,如发现私设“小
金库”,除没收全部违纪金额上缴乡财政外, 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
任。
(四)各村委会必须设 1 名报账员负责本村财务工作,其他人
员一律不得经手现金或银行存款业务。
(五)各村委会在取、转款时,必须做到手续齐全,并加盖单
位公章和相关责任人的签章。大额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