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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孔桩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粘土、 粉质粘土及含少量砂、 石粘土层,且地
下水位低的人工成孔灌注桩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水泥: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
2.1.2 砂: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大于 5%。
2.1.3 石子:粒径为 0.5~3.2cm的卵石或碎石;桩身混凝土也可用粒径不大于 5cm
的石子,且含泥量不大于 2%。
2.1.4 水:应用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2.1.5 外加早强剂应通过试验选用,粉煤灰掺合料按试验室的规定确定。
2.1.6 钢筋:钢筋的级别、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证明书及复试报告。
2.1.7 一般应备有三木搭、卷扬机组或电动葫芦、手推车或翻斗车、镐、锹、手
铲、钎、线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