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94-2008 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规范条文
6.6.5 人工挖孔桩的孔径(不含护壁)不得小于 0.8m,且不宜大于
2.5m;孔深不宜大于 30m。当桩净距小于 2.5m 时,应采用间隔开挖。
相邻排桩跳挖的最小施工净距不得小于 4.5m。
6.6.6 人工挖孔桩混凝土护壁的厚度不应小于 100mm,混凝土强度
等级不应低于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 并应振捣密实; 护壁应配置直径
不小于 8mm 的构造钢筋,竖向筋应上下搭接或拉接 。
6.6.7 人工挖孔桩施工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 ;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
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 ,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
脚踏井壁凸缘上下。 电葫芦宜用按钮式开关 ,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
起吊能力;
2.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
防范措施。 当桩孔开挖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