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
统 方 管 理 制 度
为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 进一步规范医疗
服务行为,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避免为不
正当商业目的统计医生个人和临床科室有关药品、 耗材用量信息,建
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药品、
耗材统方管理规定。
一、“统方”是医院对医生用药信息量的统计。 所谓为商业目的
“统方”,是指医院中个人或部门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医生或部门一
定时期内临床用药量、医用耗材用量等信息,供其发放回扣的行为。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要求, 我院对各个科室信息查询权限实行分
级管理。根据不同科室的职能, 限定各个科室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有
关信息的权限。 各岗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设定权限, 通过用户名和密
码登录使用。
三、严禁医院工作人员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 医院工作人员不
得利用工作之便为医药购销人员牵线搭桥, 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