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维持正常生产
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基本定义:
员工:在本公司从业提供劳务并领取工资的人员。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
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本公司工资包括:基础工资、提成工资、职务工资、加
班工资、技术津贴、奖金及各种岗位补助。
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累计迟到、
早退超过规定时限的;或脱岗连续超过规定时限的;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的;或
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
假证明的;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