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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制订《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除此以外,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
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二、如果用人单位不想与员工签定 “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时, 可与员工协商一致
解决。只要员工愿意即可。(但要留有相关证明)
三、企业编制劳动合同时, 要考虑到对员工调岗情况的描述。 注意要给企业自身
留出空间;要有相应的规定条款(在《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中要体现出相
应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