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责任利条例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厂的技术水平、 管理水平和生产水平, 充分调动广大工程
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尽快实现技术现代化,我厂决定试行技术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推行技术责任制,是实现科学管理,加快工业发展速度,加速实现
四个现代化的需要。
第二条 我厂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四级技术责任制,把全厂生产、技术、
科研、质量、机械、计量、动力、能源、环保、安全、基建、设计、供应等技术
工作统一组织起来,形成强有力的生产技术管理指挥系统。
第三条 技术责任制在总厂领导下贯彻执行。在具体技术问题上,要充分发
挥技术负责人的作用,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
第四条 总工程师 (副总工程师 )、主任工程师 (副主任工程师 )、主管工程师、
专责工程师是技术领导职称, 是同级的领导成员, 分工负责全面的或某一方面的
技术工作。
第五条 在贯彻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的同时,要建立和健全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