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我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
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 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
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条 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
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
状况。
第二章 环境监测工作
第四条 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
超标情况,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
止监测。
第五条 每月 3 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第六条 生产办除开展常规监测外, 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第七条 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第三章 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