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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公司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1、 目的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企业负责人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
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 (建质
[2011]111号),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施工单位。
3、 术语、定义
3.1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
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3.2 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
的第一负责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3.3施工现场: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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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带班检查: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
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4、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
4.1公司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