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建 筑 业 协 会
宁建协 [2010]第 21号
南京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试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筑结构工程施
工质量,规范建筑优质结构工程的评审活动,依据《建筑法》 、《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南京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是指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
工程的实体功能检测结果符合要求,质量验收合格,观感质量好的结构
工程。南京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 (以下简称优质结构工程) 分为“优
质结构工程”和“金奖优质结构工程” 。“金奖优质结构工程”是指“优
质结构工程”中,施工技术先进,质量水平高的精品结构工程。
第三条 优质结构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地方标准、宁
建工字 (2007)32 号文及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并经过过程检查、专家评
审、公示等程序后确定。
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