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室内装饰验收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家庭居室内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家庭居室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宜分阶段进行, 随工程施工进度先做好基层和隐
蔽工程验收,再进行面层和竣工验收。 考虑一般住户对工程规范了解较少, 缺少
检测工具,标准以定性、目测、文字说明为主,便于住户掌握,为家庭居室装饰
工程质量验收提供依据。
1.3 家庭居室装饰的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
方的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1.4 承揽家庭居室装饰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施工人
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其中燃气管道必须由具有燃气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
1.5 家庭居室装饰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严禁拆改和损坏主体和承重结构:
1、不得在承重墙、抗震墙上开洞;
2、不得任意扩大原有门窗洞口;
3、不得任意增加楼面荷载;
4、不得任意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