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液化石油气及瓦斯安全规定
1. 液化气的设备及管线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绝对不允许
超温、超压、超装、超负荷运行。
2. 液化气槽车和钢瓶、储罐的充装系数不得超过其容积的 80%(引进
球罐按设计值充装) 。进储罐的液化气温度界限应保证其蒸汽压不超过储罐的允
许操作压力。当环境温度高于 30℃时,对无保温的露天储罐要采用喷淋水降温。
3. 要随天气的变化而搞好液化气及瓦斯设备的操作。 在冬季气温下降
时,要减少瓦斯与液化气系统带水带液, 并及时脱水排液, 防止冻凝或冻坏设备
与管线;在大风天要加强巡回检查,谨防炉子灭火和火炬回火。
4. 各种充装液化气槽车,充装完毕后,管线与接头必须彻底断开,
并经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检测后, 方能开车。汽车槽车进入现场, 必须安设阻火器。
5. 新装置投产,要对液化气及瓦斯装备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