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运营维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计算机中心负责全院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及运营维护管
理。
(二)各部门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军队有关法
律、法规和计算机中心的有关规定。
(三)用户在使用网络中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将视情节轻重
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冻结账户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
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 IP 地址管理
(一)计算机中心统一分配和管理 IP 地址资源,负责院内 IP 地址
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包括用户申请 IP 地址的审批、 IP 地址和网卡
地址的登记绑定、 IP 地址的监管和网络故障检测)。
(二)医院内部计算机采用静态 IP 地址。任何接入医院内网的计算
机用户须填写 IP 地址申请表,由计算机中心统一分配 IP 地址,业务系
统电脑须严格按照医院计算机终端管理规范,粘贴统一标签。
(三)用户如停用 IP 地址应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