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范围:
1、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铝合金百叶;
2、玻璃栏板、栏杆及雨蓬;
3、相应各类嵌缝密封胶、金属扣件、预埋件、门窗下坎塞缝、门窗周边勾缝、防水等;
4、承包方应检查,复核及接收由总承包方所建造提供的铝门窗、玻璃幕墙、天幕及雨蓬结构洞
口,如与设计不符,需在接受后半个月内提出,逾期承包单位自行处理,并将处理方案报业
主审批,并按图纸所示完全封闭此等洞口,及确保其防水性及核实预埋件的装置。承包方应
负责所有与安装有关的所需配件及零件,无论合同中有没有明言或详列;
5、承包方需按设计要求所述建造观察样板及测试要求进行完整的试验,承包方承担一切费用。试验
必须同时满足国家规范和无锡地区质检站所提出的要求。
二、技术要求:
1、铝合金门窗工艺要求:
1.1 角部应设置镀锌钢片抱角片及使用硅胶密封。
1.2 平开窗要求使用铝窗专用多点锁系统锁闭。
1.3 推拉窗选用勾锁,推拉门使用执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