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考试简介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城
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 (人发〔 1999〕39号 )文件精神,国家开始实施城市规
划师执业资格制度。
城市规划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
后,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10 月中旬。
2011 年考试时间为: 2011 年 10月 22-23 日
考试设《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
规划实务》 4 个科目。其中,《城市规划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 3 科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