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药学部
医用氧气瓶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用氧气的安全管理, 避免事故,确保临床急救用氧气的
供应,同时做好医用氧气的采购、验收、发放、贮存等工作 ,保证患
者使用氧气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医用氧
气为急救药品, 由药学部负责严格按照药品的管理办法执行。 氧气瓶
为医院固定资产, 药学部氧气房负责对我院所有氧气瓶进行建档、 保
管、定期检验、定期养护等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二、医用氧气的首次购入应留存生产厂家的资质及首次购入医用
氧气的检验报告书,同时严格按照药品的首营品种的管理执行。
三、医用氧气的入库验收应严格按照药品的验收办法执行。 医用
氧气的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规定。
四、氧气房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认真对医用氧进行验收, 验明品
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检验合格证明,氧气瓶压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