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作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结合医院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院财务工作贯彻“厉行节约,增收节支,勤俭建
院”的原则,加强财务的规范化管理,做到透明、公开,从源头
上消除腐败,根据医院实际,对财务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二、成立医院财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第三条 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副院长等医院班子成员组
成,工作小组由分管院长、 财务科主任及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
组负责医院财务的预决算、 收费标准的审核、 制定、大额资金的
开支及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工作小组负责医院日常业务的收支核
算工作。
三、收费管理
第四条 医院一切收费项目,必须根据物价及有关部门的规
定执行。所有收费工作必须在收费处或医院财务科出纳办公室进
行,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收付现金, 不得搞“帐外帐”及“小
金库”。
第五条 收费时必须细心负责,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
点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