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
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建质 [2004]213 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配备办法》 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
证审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 防止建筑施工安
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
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 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 并应当在施工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