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工作要求
一、专项方案论证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以下简称“建筑工程”) 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均需进行论证。范围如下:
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
(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及以上;搭设跨度 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20kN/m及以上。
( 3)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00Kg以上。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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