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
施详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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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 2009】87号文;
6.国家及省市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程。
二、细则编制的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
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本细则实施的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
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是:
1.基坑支护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