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根据国家、省等有关压力容器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2、使用班组负责压力容器设备的归口管理。
3、安全部门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与监督。
4、使用班组和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使用操作管理各项规定。
二、压力容器的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述三个条件的生产、生活容器,均属压力容器范围。
1、最高工作压力≥ 1kg/cm2;
2、容积≥ 25升,最高工作压力与容器乘积≥ 200升/ cm2;
3、介质为汽体、液化气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三、压力容器的使用与操作
1、必须对每台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应包括:压力
容器使用登记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登记卡片,使用和检验记录簿。
2、各使用班组,不得任意修改原设计容器的工艺条件。压力容器严禁在超
温超压的情况下运行。
3、对使用中的压力容器,不得对主要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