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石油代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压力容器的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依据国务院颁发的 《特种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设
备管理办法(试行)》、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其他企
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指压力容器是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适用范围内的
压力容器。
第四条 本制度是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对压力容器管理的基本要求, 各企业在生
产,技术引进与开发, 新、改、扩建项目和设备管理中, 凡涉及到压力容器设计、
选型、采购、制造(含现组爆) 、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报废更新等
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