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制度
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公开制度
为规范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及相关规定,按照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执法依据、执法程
序、执法结果 “三公开 ”的要求,结合实际,应当将《厦门市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厦门市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执行标准(试行) 》在厦
门市安监局网站上予以公布。自由裁量结果应当允许公众查阅,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二、关于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
1、安监局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
罚决定时,应当口头或者书面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的理由;
2、安监局案件调查机构及调查人员依据《厦门市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执行标准(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