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 ,
有效保护和治理矿山地质环境 ,切实推进富美新 X建设 ,根据《国土资
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矿山地
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 (国土资发〔 X〕63号)、《国土
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
施意见》 (国土资规〔 X〕4号)、《X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
和《中共 X市委办公室 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市各级党委 (工
委)政府 (管委会 )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划分规定 (试行 )
的通知》 (X 市办通字〔 X〕38 号)精神 ,结合我县实际 ,制定本工作方
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