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员工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则 总 一
使发生的事积极采取预防措施,统计、调查和处理员工伤亡事
故,为了及时报告、 第一条
总结经验、故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安全生产法》根据国家避
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教训,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
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单位。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伤亡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
性中毒事故。 第三条
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
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
伤亡事故分为轻微伤害、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
死亡事故。 第五条
事故报告 二
伤亡事故发生后,应按下列规定逐级报告: 第六条
(一)发生工伤事故,班组长、单位安技员或目睹者,应立即报
告给分公司(分厂)。
(二)分公司(分厂)接到事故报告后,单位负责人要亲临现
场,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