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铺贴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甲方与乙方充分协商,现
甲方就其承包的 周至县世纪星城 工程在甲方全面施工管理的前提下,甲方
将本合同所约定的分项工程劳务单包给乙方,且乙方在承包范围内严禁发生计
时工等费用。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
合同:
一、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售楼部意境区石材铺贴 及文明施工
二、工程地址:
周至县新区仙游路与南大街交汇处旁边
三、分部分项工程的内容:
1、石材及相关材料的场内搬运。
2、石材铺贴基层的卫生清理。
3、砂浆的搅拌、运输,石材的人工切割。
4、石材铺贴时的排版、弹线,浇水湿润、养护。
5、成品的擦拭、清洗和保护。
四、分项工程单价 :48.00 元 /㎡(按石材进场面积扣除剩余石材面积后的
实际面积结算),其中含工期费用 3% 安全文明施工费 3% 小型工具费 3% 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