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三)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购销度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
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在度假村组团内楼房栋。建筑面积
为平方米。其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
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
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 40%,计人民币元 (其中 10%
为定金)。待房屋建筑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 30%。房屋竣工交
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年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交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
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