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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装修材料规定和施工工艺说明
一、装修材料规定:
1.吊顶需采用不燃材料( A 级防火材料),当需要造型使用木质材料时需刷防火涂料(需达到
防火 A 级)。吊顶高度应当平于或高于玻璃橱窗顶端。在空调阀门和消防排烟阀、消防卷帘电
机处需开设 500*500mm 的检修口。不吊顶喷涂装修,严禁采用油漆,需采用不燃涂料;
2. 墙面、内墙或间隔墙面采用木板做展示架时,应采用 B1 级防火板作为基层;
3.地面装修材料必须使用不燃材料( A 级防火材料),铺设高度与公共区域地面平齐。铺设内
外界线以店铺门为准,地上 1 层以上的商户需要使用木地板等 A 级以下防火材料的,应当向
商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施工;
4.道具表面需贴防火板或铝塑板。内设灯箱或灯具需刷防火涂料和开散热孔;
5.店招架要求采用钢材焊接,禁止使用木架框;
6.灯箱内有木质材料,需刷三遍防火涂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