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十二五”建设领域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我省经济、 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加快建设节
约型社会,努力缓解能源资源约束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二五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 [2011]2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
发“十二五”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的实施方案》(建
科 [2011]194 号)及《四川省 “十二五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川府发 [2011]40 号)的精神要求, 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实施
方案:
一、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节能目标。 城市规划区内的城镇新建、改建、扩建民
用建筑(含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必须全面严格执行国家节能
50%的设计标准。提倡发展建筑节能自保温体系,鼓励农村建
筑参照执行国家节能 50%的设计标准。到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