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管理办法》(建设部第 141 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
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是指取得省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和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检测工作,实施有偿服务并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以下简称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