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出台
2014 年 3月 20日,《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
例”)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 6
月 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的修订,坚持了科学立法、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注重提高立法的科学
性、前瞻性、可操作性与权威性,充分吸取《四川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实施中
的经验,密切结合上位法规的相关规定,总结固化我省多年来探索的审计实践成果,
积极借鉴外省立法经验, 充分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未来需要, 在扩大政府投
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覆盖面的基础上, 进一步明确审计监督的职责权限, 规范审计程
序,建立完善了法律责任体系, 新增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保留部
分工程价款在竣工决算审计后结算和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审计
机关作出的审计结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