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东股份有限公司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实施规范
1.总则
1.1 为进一步规范 汇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园林绿化工程的代
建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 汇东股份有限公司代建 的园林绿化工程。
1.3 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管理除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
家、省、市现行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以 及自贡市高新区园林局
制定的《园林绿化工作手册》的相关规定 。
3.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3.1 汇东股份有限公司代建 的园林绿化工程的招标工作由 相
关部门按各自职能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
3.2 由汇东股份有限公司代建的 园林工程招投标和采购应按
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3.3 为保证工程建设和养护质量, 汇东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
设的园林绿化工程作为附属工程时, 参照单位工程执行。 其中园
林绿化工程投资额大于或等于 20 万元的,按省、市有关规定招
标比选;投资额小于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