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章说明
一、土壤、岩石分类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第一章说明。
二、湿土排水费用未包括在内,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壤、岩石应根据勘测资料结合土壤、岩石分类规定计算。
二、干土与湿土的划分,应以地下水位为准,地下水位以上者为干土,
地下水位以下者为湿土,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在同一槽、坑内有干、
湿土时,深度应分别按相应子目计算,总深度不变。
三、挖土方放坡;一、二类土深在 1.25 米以内,三类土深在 1.5 米以
内,四类土深在 2米以内,均不计算放坡;超过以上深度,如需放坡,又无
设计规定者,可按下表计算。
土壤类别 人工挖土放坡系数
一、二类土 1:0.67
三类土 1:0.33
四类土 1:0.25
四、外墙地槽长度以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地槽以槽底的净长线计算,
其宽度及地坑底面积均按设计图纸计算。工作面宽等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
算,若无规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