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减挂钩实施工作方案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统筹城乡和谐进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
村建设,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开拓用地空间,有效缓解建设用地供需
矛盾,为我区经济社会可连续进展做好用地保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
改革严格土地治理的决定》 (国发 [2004]28号)、《关于印发 <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治理方法 >的通知》(国土国发 [2008]138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城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治理方法》 (桂国土资发 [2010]41号)、《广西壮族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 (桂国
土资发 [2010]55号)、《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
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发 [2010]47号)等文件精神。确定选
取了长洲区长洲镇龙华村、兴龙办事处平浪村作为我区城乡建设用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