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工程监理咨询公司(以下简称“监理部”)是依据业主单位——
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监理工程咨询公司签订的《水电站工程建设监理
合同书》(以下简称“监理合同”)组建的现场工程建设监理机构。
2.监理部承担的水电站工程建设监理服务范围
业主单位委托监理的水电站项目自工程招标发包、 工程设备采购至施
工实施的各个阶段,包括工程进度、施工质量、 合同支付三项目目标控制,
对工程承建行为进行全面的工程监理。
3.本大纲编写的基本依据及适用范围
3.1 国家工程建设法律与行政法规;
3.2 国家及国家部门制定颁发的施工技术及工程验收规范、规程、
规定和质量检验标准;
3.3《水电站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受监项目工程承建合同;
3.4《水电站全部土建工程 <土石方工程 >和导流工程施工招标及合同
文件》;
3.5 本编制大纲适用于监理部受监各土建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