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 方 运 输 合 同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就 项目
工程土方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运输任务
1、由乙方负责 项目工程土方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
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2、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
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
必须服从。
二、进场开工时间
以甲方下发进场通知单为准,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安排车辆机械进场施。
三、运输车辆
1、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车辆: 30 辆;
2、车辆型号: 15—20 m3/车。车辆需配备防尘、防抛洒装置。
四、 结算方式
1、按车方量计算 24 元/m3 计算。 因本合同土方运输所产生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