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 石 方 工 程 技 术 交 底
一、 交底内容
1、方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地形,做好临时性永久性的排水措施;填方坡脚和排水
沟边缘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小于 2米,并应超出排水沟的最高水位至少 30厘米;挖方坡脚至
边沟的距离, 一般可为 0.5~1 米;永久性挖方边坡上缘至山坡截水沟的距离不得小于 5米。
平基场地内地面应向排水沟和集水井倾斜,其坡度一般不小于 0.2%。
2、挖工程中,应按土质情况,地下水位标高等具体变化,随时测量,作好原始记
录及断面图,如发现基坑(槽)地基的土质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应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3、建筑物附近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考虑对该建筑物发生下沉和变形的影
响;如深度达建筑物基础底面以下时,应按设计规定的技术措施,防止该建筑物发生下沉
和变形。
4、组织土石方工程施工时等原则,做好调配土方工作。
挖出土石方必须运至指定的堆土区域堆放,禁止乱堆乱倒。